汽修廠內停放著非法改裝的車輛
  轟鳴的馬達聲、刺耳的輪胎聲,恐怕大多數市民都碰到過這樣的飆車族。從10月16日起到11月17日,市交警支隊正在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嚴查、嚴打飆車、改裝車的專項行動,進一步確保道路安全。
  昨日下午,記者跟隨市交警支隊與市工商局聯合檢查組,來到錦業一路一處名為“柒CAR”的汽車修理廠,雖然其廣告牌註明為“修理廠”,但車間內卻停著七八輛正在改裝或者已經改裝完畢的車輛,主要改裝了車身顏色、進氣、排氣、懸掛、制動等裝置。
  “通過前期的暗訪調查以及現場查看,我們瞭解到這家修理廠並不具備改裝車的資質。”市交警支隊特勤大隊大隊長謝煒介紹,這些車輛屬於非法改裝,並且用於改裝的材料、設備都是不合法的,這樣的非法改裝車輛都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交警會將這些車輛號牌暫扣,車主將面臨200元至2000元罰款,並沒收車輛改裝部件,要求車輛恢複原貌。等車主接受處罰以及將車輛恢復後,再將號牌歸還車主。
  謝煒說,現在不少年輕人都狂熱追求車輛的炫目外觀和高速行駛的驚險刺激,非法改裝車輛,加大發動機功率、改變車輛外形,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對公共交通秩序帶來了極大的危害。目前,車主改裝比較多的,一種是改大排氣管,從而加大排放,以獲得更大的動力;還有的改裝輪胎,以在高速行駛時增加抓地力。兩項改裝的目的都是為了行駛時開得更快,但行駛速度大大超過該車原先的設計時速,制動等安全系統無法與之匹配,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謝煒說,就在當天下午,在錦業路剛剛查貨了一位大“秀”車技的駕駛人,他在十字路口表演“甩尾”,發現交警後,飛快駕車離去,路上還撞上了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
  在隨後對修理廠營業執照的檢查中,市工商局檢查人員發現,其營業執照上所寫的經營地點為科技路39號,但廠址卻在錦業一路。“此外,其正在進行的改裝車行為,也與營業執照不符。”市工商局雙生分局經濟檢查大隊副大隊長郎智華告訴記者,檢查組將依法責令該修理廠停止一切違法活動,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變更全車顏色、發動機須備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否則將可能不能通過年檢和日常交通檢測。
  該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還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髮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並交驗機動車。如需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車架,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機動車三種改裝屬合法
  一般來說,允許機動車改裝的合法範圍主要有三種,分別是適度加裝原廠式尾翼、適度改變車身顏色、前後加裝防撞條。如果車輛改變了全身顏色或者更換了同型發動機和更換同型車架的,這些也是被允許的,但這三種情況須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
  如果是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更改1/3車身的顏色或者貼紙,加裝前後防撞裝置,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如果是貨運機動車,需要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或者是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等,都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原標題:汽修廠非法改裝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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