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6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西安市紀委監察局專門出台了《關於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改進作風、制止奢侈浪費,全面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西安市紀委明確該規定所稱的婚喪喜慶事宜,是指黨員領導幹部組織或參與操辦本人及近親屬的婚喪嫁娶和喬遷、履新、出國、慶生、升學、就業、入伍、獲獎、開業慶典等事宜。適用對象包括全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團體中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縣(區)直機關、鄉鎮(街道)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和基層站所黨員負責人;國有及其控股企業(公司)、事業單位中層以上黨員領導人員。村(社區)組織中的黨員和成員也要參照執行。
  該規定強調,黨員領導幹部嚴禁化整為零,分批次、多地點辦理本人和子女婚慶活動,嚴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務對象及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人員發出邀請或打招呼。黨員領導幹部應帶頭文明節儉辦理喪事,帶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規定,從嚴控制葬禮規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動。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中,不准違規使用公共資源,不准違規借用公務車輛,不得干擾和妨礙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不准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的禮金及禮品,不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支付憑證。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黨員領導幹部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除婚喪嫁娶事宜外,該市要求其他喜慶事宜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親屬(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的人員參加,不准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屬以外人員的禮金及禮品。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喜慶事宜至少在事前10個工作日、操辦喪事至少在事後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和組織部門報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應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和組織部門報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制止、查處不力的,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予以問責。
  該規定指出,對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黨員領導幹部,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原標題:西安:領導幹部嚴禁化整為零辦理子女婚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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